职业举报人滥用诉权,被桂城驳回!

群转热榜编辑1个月前 (05-26)生活173
摘要:以牟利为目的,…

以牟利为目的,

在短期内向同行业经营者

反复购买相同或类似商品,

再以同一理由频繁进行投诉举报

并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其行为已超出

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范畴,

实质上已背离权利正当行使的界限,

构成权利的滥用。

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25年度行政诉讼情况,其中,由桂城市场监管所经办的“陆某诉某街道办事处、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入选“2025年度案例”,体现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保护合法维权、遏制权利滥用”上的共识与合力。

案情回顾

滥用投诉举报权及诉权?驳回!

2025年3月,陆某向桂城市场监管所邮寄投诉举报书,称其于2025年2月在外卖平台购买某餐饮店的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查处并给予奖励。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商家行为不构成违法,遂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陆某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最终均被驳回其请求。

另查明,陆某在购买上述食品当天,除案涉交易外,还向佛山市另外14家餐饮商户购买了同类食品,并以同样的理由进行了投诉举报。此外,自全国12315平台开通至本案被审理时,陆某累计发起投诉80余次、举报70余次。相关记录显示,其还在多省市存在大量类似购买、投诉举报及后续复议诉讼行为。

典型意义

引导依法、理性、正当行使权利

公民行使监督权和诉权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的。对于以牟利而非维权为目的,背离制度初衷,滥用程序、反复纠缠并大量耗费行政与司法资源的行为,不应得到司法鼓励和保护

本案裁判有利于厘清权利行使的正当边界,引导公众依法、理性、正当行使权利,有效遏制权利滥用,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行政执法秩序和司法秩序,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案件启示

面对索赔,我们这样做

针对索赔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正当经营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要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不得‌知假买假、反复投诉、格式化举报、冒用身份、组织化索赔。另外,市场监管部门若发现投诉举报人涉嫌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面对索赔行为,

广大经营者也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安装监控设备,‌定期理货检查,‌规范标签标识,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
二是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依法履行退换货、赔偿等义务,不推诿、拖延、拒绝处理,不隐匿、销毁相关证据,不阻碍、拒绝监管部门的调查核实工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化解消费纠纷。
三是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恶意举报、敲诈勒索、“赔钱撤诉”等行为,应提高防范意识,‌拒绝“私了”胁迫,不妥协退让、变相支付不正当利益,避免助长不正之风,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置,或咨询法律人士求助,共同抵制恶意举报乱象。

下一步,南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与其它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黑名单和异常名录机制,对恶意举报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一方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另一方面对背离诚信原则、滥用程序权利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推动形成“维权有据、行权有界”的法治共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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