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工人坠落造成10级伤残!详情公布

群转热榜编辑1周前 (06-24)生活278
摘要: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东莞清溪华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装修工程“6·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6月19日上午9时许,位于东莞市清溪镇的东莞市华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装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临时雇佣的砌墙作业人员被摔伤。

经过事故调查组调查,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证从事高处作业且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加之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所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截至目前,事故涉及的医疗费用约5万元,其余赔偿正通过民事诉讼二审程序处理。

2023年2月,华顺公司与伟越公司口头约定承包办公室装修工程

6月15日,首次完成墙体加高作业后,因业主要求返工。

6月19日,施工负责人临时雇佣何某到场作业。

6月19日晨,何某在未取得高处作业相关资格、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独自搭设脚手架进行砌墙施工。

9:00 许,脚手架脚踏板连接铁钩断裂,何某从约2米高处坠落,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直至2025年11月4日,伤者何某因经民事诉讼久拖未决,索赔无果,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举报反映情况,官方才启动调查程序。

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何某违规无证作业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同时脚手架构件存在断裂隐患。

间接原因为承包方安全管理缺失,违规承接工程;未进行安全培训技术交底;未核查持证情况;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等。

受伤人员何某因自身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但因重伤,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施工承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等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建议移交住建部门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发包单位华顺公司违规发包给无资质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建议由住建部门另行调查处理。

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行为的规制,明确引入“使用导向”原则,要求申请人证明商标使用的真实意图,同时新增对误导性使用的行政处罚条款,并进一步细化“正当使用”抗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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