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一企业被查处,速自查→
摘要:…
九江各企业注意
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更要留意有效期!
下面,九姑娘将以典型案例
敲响安全警钟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执法人员对镇内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焊工正在对五金车间进行焊接作业。检查发现,该名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未在有效期内重新考证。


调查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焊工是老乡,能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但没有仔细查看证件的情况,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才意识到自己的疏忽。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结合本案未持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等情节,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一、常见的特种作业有(详见《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6.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等。
二、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新修订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